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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了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北部化工区,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将原有两台35T/h沸腾炉拆除,更换为一台7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乙炔发生装置节能技术改造(将原有湿法乙炔发生工艺改为干法乙炔发生工艺)、氯乙烯转化余热利用(新上一台H210型溴化锂制冷却机)、氯化氢合成余热利用(新上三台TQZ-150型HCl二合一合成炉)、氯碱系统节能改造(采用改性隔膜、采用四元涂层、采用阴极活化技术等)。
项目总投资:8357万元
评价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系统节能工程,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一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产生的烟气、干法乙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石渣,锅炉烟气拟采用静电除尘器+炉内石灰石装置,经处理后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应标准;电石渣可作为在建水泥装置的原料。另外项目建成后年可节约标煤约3.69万吨、节水约150.0万吨,环境及经济效益显著。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节能系统改造工程,是在现有系统中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节能型设备替代能耗高、资源利用率低的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减少原料煤和冷却水的消耗量,从而对改善周围环境质量起到一定的作用,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在企业能够采取“以新带老”治理措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逐步解决现有环境问题,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本项目从环保角度看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丽彩
联系电话:0434-3536003
E-mail:sphhhb@sina.com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E-mail:zhangdan_197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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